南都訊 記者蔣生 康殷 近日,中央電視臺暗訪發現,內地有旅行社利用漏洞,協助沒有港澳通行證的內地旅客來往香港和澳門。對此,持護照過澳門將面臨更嚴格規管,在縮短留澳天數之外,澳門警方還與公安部共同研究打擊販賣簽證的非法行為。
  恰巧,香港入境處日前通報一則案例,一名內地女子持中國護照抵港,最終因為被控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陳述及違反逗留條件,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監8個月。
  護照入境香港視個案甄別
  近日,央視記者到深圳羅湖口岸附近的一間旅行社暗訪,表示想到香港旅游,但港澳通行證已過期,旅行社職員則表示無須港澳通行證也可到香港:“我們給你簽個證,100塊錢給你簽個證就可以了,我給你做個假機票就行了。”
  記者昨日由澳門警方獲悉,高度重視內地口岸附近兜售簽證等非法行為,正聯絡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共同研究打擊此等行為。澳門警方並未公佈具體的措施,有業內人士預計相關措施嚴厲程度將直接影響到珠海口岸一帶代辦簽證的利益鏈。
  同時,根據香港現行法例,持有中國護照的內地旅客,如果過境香港再轉往其他國家,可以免簽證在港逗留不超過七天,但旅客須在入境時提供相關證明,一旦被髮現作出虛假陳述或者提供虛假文書,則可以被拒入境,甚至被控告作出虛假陳述罪名。
  據瞭解,持中國護照入境香港,入境目的是過境香港前往他國,但最後並沒有前往第三國,而是直接返回內地,入境處會就每個個案進行詢問。但由於每宗個案情況不同,譬如因為航班延誤,旅游目的地出現戰爭騷亂等因素導致取消行程,所以每宗個案要視乎具體情況區別處理,不會一概因為未有離港而檢控。
  虛假陳述罪最高判監14年
  香港入境處10日通報一則持內地護照赴港逗留的違法案例。一名30歲內地女被告,5月5日持中國護照抵港,她向入境處人員報稱將過境香港到曼谷,並出示行程表顯示她將於翌日離開香港,其後獲准以訪客身份入境。
  不過,女被告於本月7日在一次入境處與警方的聯合行動中被捕,經入境處進一步調查,她承認來港的真正目的並非過境前往曼谷,而是來港賣淫。最終該名內地旅客被控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陳述及違反逗留條件,在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監8個月。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陳述,即屬違法。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5萬元及監禁14年。而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佣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
  有專家表示,利用這種方法游港澳,無論是代辦的旅行社或是旅客都屬違法,內地當局如果發現以第三國簽證過境的旅客,而沒有搭乘航機出國只是往返港澳,會在護照上蓋印記錄,若超過兩次,有關旅客下次入境香港時可能受影響。  (原標題:澳門聯手公安部打擊口岸賣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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